各市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
為規范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活動,進一步增強招標投標透明度,保障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0號令,以下簡稱《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信息發布媒介
1.山東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業秘密的內容外,應當按照公益服務、公開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則,依法向社會公開。
2.“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東?。?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sdggzyjy.gov.cn),是經省政府授權依法設立的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自2018年1月1日起,省域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應當在該平臺或者“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
二、明確信息發布主體
3.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對其提供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應當對所發布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4.按照有關要求,進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由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東省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負責核驗并即時推送;進入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所屬分中心交易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由項目所在地的市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核驗并即時推送。
2018年1月31日前,省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所屬行業交易平臺或交易系統,尚未完成與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對接的,其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暫由省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即時推送。
三、做好信息發布準備工作
5.省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所屬行業交易平臺或交易系統、各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當按照《辦法》和《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0號令)要求,抓緊完成與“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的對接、數據規范與接口改造、信息錄入工具軟件研發等準備工作。所有相關平臺應當在2018年1月底前,確保能夠滿足規范交互發布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要求,并實現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
四、加強制度機制銜接
6.《山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山東省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規定>的通知》(魯計重點〔2001〕782號)、《山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指定項目招標公告發布媒介的通知》(魯計重點〔2001〕81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增加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發布媒介的通知》(魯發改重點〔2009〕266號),自2018年1月31日起廢止。
7.各市和省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辦法》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需要,按照提高服務質量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市場主體負擔的原則,對招標公布發布制度機制進行調整和完善,免費提供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服務,并允許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免費、及時查閱招標公告和公示的完整信息。
五、切實履行監管責任
8.各市和省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或行業領域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活動的監督管理,使《辦法》規定落到實處。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省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加強督導檢查,對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予以追究。
附件: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代章)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