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省政府發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9〕209號)(下稱《通知》),要求我省“國有企業招標采購信息2020年年底前通過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早在2017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關于加快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十條意見》中要求以管資本為主不斷完善國資監管模式,建立國有企業招投標信息平臺,完善風險防控機制,打造“陽光國企”。隨后省國資委迅速落實,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并明確由山東省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承擔建設運營陽光采購服務平臺(下稱服務平臺)。
此次《通知》的下發,省政府明確提出陽光采購服務平臺作為全省國有企業采購信息發布的指定平臺,省、市、縣國有企業采購信息要首先通過服務平臺統一公開發布。省政府這一決策部署,有利于共享全省企業采購信息資源、擴大采購信息公開范圍、規范供應商采購資訊獲取渠道、發揮服務平臺第三方平臺優勢、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服務平臺自上線以來,運行情況安全穩定,關注度日益升高,累計訪問量達到100余萬次,交易量穩步提升,服務成效明顯。截至2019年底,服務平臺累計發布采購項目數量7394個,完成采購項目4613個,采購金額989億元,平均節資率5.7%。企業委托服務平臺采購項目平均投標參與數達10.8,中標率高達97%。
此外,《通知》還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成國企陽光采購評審專家整合入庫?!?,這表明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專家庫將作為我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的一部分,實現全省專家資源共享?!对u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委第23號令)規定評標專家庫由省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組建,并且組建活動應當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在最新的《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依法必招項目招標人代表以外的專家“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建或者確定的綜合評標專家庫或者行業評標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代理機構組建的專家庫已從條文中刪除,即將不被認可。服務平臺專家庫依法依規多次公開征集專家,作為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的一部分,成為我省國企陽光采購唯一合法的專家庫,也將更好的利用全省專家資源服務于國企采購。
接下來,服務平臺將繼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省國資委的部署下,提高平臺建設水平,優化提升平臺功能,為我省國企采購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